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学习《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孙金杰 时间:2025-04-10 点击数:
为紧跟教育发展新形势,提升教职工对新兴技术的认知与运用能力,依据学校《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学习培训素材(第一期)》计划部署,4月3日下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全体教职工齐聚701会议室,举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由中心主任沈秀清主持。

首先,沈秀清向大家介绍了本次学习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指出,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场景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入了解相关的管理办法,才能在享受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规避潜在风险,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与安全性。
随后,沈秀清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他从总则出发,强调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在于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数据处理活动,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
最后,沈秀清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分享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的应用场景。例如,在传统文化课程资源开发中,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虚拟的历史场景描述、诗词创作辅助等,以丰富教学内容,提升学员的学习兴趣。但同时,他也提醒大家要警惕技术滥用,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育规律与道德规范。
学习会现场,教职工们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展开了深入讨论,各抒己见,形成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思路。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中心全体教职工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了全面且深入的认识:在教育与技术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既不能因噎废食,错过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也不能盲目跟风,忽视技术背后的风险与规范。未来,中心将继续紧跟学校的研训计划,不断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养与技术应用能力,在遵循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教育培训中的创新应用,为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培养职业行业人才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