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心为学校内设教学机构,承担大学生相关课程教学和全国全省及各地教育系统开展的教师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师德培训任务,同时承担其他党政部门或社会机构委托的干部培训、人才培训等任务。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抓好党建和思政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帮助、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时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以及例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四)承担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教学,落实立德树人,坚持以文化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
(五)承担全国全省及各地教育系统开展的教师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师德培训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师德师风培训的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培训工作规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建设培训专家库和课程资源库,提高培训质量。
(六)积极拓展其他各类培训。提升培训层次,积极争取高层次培训项目。积极拓展学科培训、研学游项目。积极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培训。
(七)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依托学校师范教育优势和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积极服务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